今天是除夕了,在歡度佳節(jié)時,我們也將迎來鞭炮的高度集中燃放。我居住的小區(qū),這些年從未禁止過燃放鞭炮,所以,除夕夜鞭炮聲不斷,大年初一早上,小區(qū)內鞭炮碎屑隨處可見。
我是堅決支持禁止燃放鞭炮的,我本人也因此多年不曾燃放過了。今年呼吁禁止燃放的聲音高漲,原因是前段時間霧霾頻襲。有調查顯示,為減少空氣污染,76.9%的人愿意在春節(jié)不燃放煙花爆竹,90.2%的人認為應轉變生產和生活方式減少空氣污染。剛才我看報道,與往年相比,今年春節(jié)北京花炮的銷售量明顯下降。
將燃放鞭炮與空氣污染連在一起,這是我們認識上的進步。有人說,燃放鞭炮造成的污染,不亞于沙塵暴。這話不是危言聳聽。據(jù)報道,去年1月22日除夕夜,北京城區(qū)PM2.5的小時濃度峰值一度高達1593微克/立方米,超標20倍,這樣的污染是不是不亞于一場沙塵暴?
上個世紀90年代初,北京“禁放”先行,后有數(shù)十個大中城市跟進,但很快,各地又遵從“民意”“解禁”,連北京都從完全“禁放”,改成了可在指定區(qū)域燃放。
反對“禁放”者,有個理由,就是要求尊重其燃放鞭炮的權利。這話乍聽是有道理的,可是,仔細思考,我們便不難發(fā)現(xiàn),某些人在享受燃放鞭炮權利的同時,其實又在損害著他人的多項權利。比如,因為燃放鞭炮,碎屑滿地,環(huán)衛(wèi)工就得付出比平時更多的勞動;因為燃放鞭炮,爆炸聲此伏彼起,嚴重影響一些人的休息;因為燃放鞭炮,每年都有人被炸傷,還有些建筑起火,許多人的安全受到威脅。
另有些人將燃放煙花爆竹視作春節(jié)必不可缺的傳統(tǒng)娛樂項目,認為“放鞭炮是年俗,傳統(tǒng)文化不能丟”。其實,這是對年俗的誤解。且不說一些年俗中的陋習應當根除,便是傳統(tǒng)文化的保持,也不在是否要燃放鞭炮。這些年,人們常慨嘆年味淡了,即使是一些城市重新允許燃放鞭炮后,年味也還是在變淡。所以,我們保持年味,保持年俗,不在是否燃放鞭炮,而在保持年的文化意義。
如果說,前段時間頻發(fā)的霧霾天氣有一點積極意義的話,那就是,其催濃了人們的環(huán)保意識,讓一些人對禁放鞭炮有了緊迫感。我想,今年雖然有些人又主動加入了“不燃放鞭炮族”,但這一延續(xù)了幾千年的陋習,要得到根除,估計還需要漫長的等待。我是真心希望,每個人都能自覺禁燃,大家一起努力,早日實現(xiàn)“無鞭炮年”。
(原標題:自覺“禁放”,環(huán)保過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