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約撰稿/劉鑒強
過去十年,環保部的作為可分為兩個階段:前五年狂飆突進,后五年無所作為。
前五年中,環保部還是小小的環保總局,但敢作敢為,令人鼓舞。但后五年,在升為環保部、獲得更大權力后,官員們彈冠相慶之余,環保作為乏善可陳。
在五年之前,環保總局掀起環保風暴,打擊違法公司,包括最大的電力集團;實施區域限批,對違法的地方政府,在整改之前不批準新項目;叫停圓明園違法工程,并召開史無前例的公開聽證會,使之成為公眾參與、民主決策的典型;研究規劃環評法規,積極研究綠色GDP,希望解決中國GDP崇拜問題。
更重要的是,在五年之前,環保部門已出臺了《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制訂《環保信息公開條例》。環保部門是在國務院頒布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之后第一個執行的部委,并詳細出臺了相關細則。
但在后五年中,類似積極措施,似乎絕跡。我們看到的是環境維權與群體性事件層出不窮。僅2012年,寧波、什邡、啟東就連續因環境問題發生群體性抗議。2011年,環境重大事件比上一年增長120%。環境抗議已成為社會波動的主因之一。
環保部將負面環境問題的出現歸之為“規律”,從而否認環境問題引發的社會動蕩與環保部有關系。但實際上,不顧環境與社會影響、忽視公眾參與的大型工程,是發生社會騷動的根源。公眾知情、公眾參與是解決沖突的核心方案。如果近五年來環保部能夠強力推行《環保信息公開條例》、《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令公民獲得大型工程的信息甚至參與決策,許多沖突都能夠避免。
近五年來,環評審批有明顯松弛的跡象。全國特別是西部生態脆弱區的大型工程暢行無阻,導致江河為電力建設所破壞。其中最典型的事件是割裂“長江上游珍稀特有魚類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以方便重慶修建小南海水電工程,令長江上游的珍稀特有魚類失去最后的避難所。
近五年來,全國污染事件急劇增多,空氣污染已到公眾不能忍受的地步,食品安全事件層出不窮,江河湖海污染與地下水污染變本加厲。北京十年來肺癌發生率增加了60%。
環保部并不能為所有環境危機負責,但作為中央政府主管環境保護的機構,環保部亦難辭其咎。以大氣污染為例,環保部一直拒絕將PM2.5納入空氣監測指標,拒絕公布各城市空氣指數;在民間機構和中央領導共同推動下,公布空氣指數的時間表才姍姍出臺。
環保部一位副部長在接受《人民日報》專訪時說,“歐美等發達國家耗費了三五十年時間才基本解決大氣污染問題”,要求公眾“正確對待當前的大氣污染形勢……做好打持久戰的思想準備”。
實際上,沒有“正確對待當前大氣污染形勢”的不是公眾,而是環保部;任務艱巨、長期,但公眾希望有所作為,而不是以“持久戰”作不作為的借口。
春節以來,地下水污染問題引起公眾關注,面對如此重大的環境和健康問題,公眾急需獲得準確信息。但環保部一如既往地一言不發。當律師董正偉要求公開全國土壤污染數據的時候,環保部以“國家秘密”為由拒絕。以如此理由,推翻自己制定的《環保信息公開條例》,環保部是不明智的。
縱觀環保機構十年的作為,用“虎頭蛇尾”可概括之。這固然與各地政府受“GDP至上”思路支配,“可持續發展”和“生態文明”流于口號有關,環保部門在其位不謀其政、不思作為,也是重要原因。
今年“兩會”正是換班子、出新政的關鍵時刻。目前,中國環境危急,水、空氣、食品的安全缺乏應有保證,希望新的環境主管部門能重振精神,多干實事。
(作者為“中外對話”網站中國總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