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29日電 據環境保護部網站消息,3月28日,環保部公布《環境保護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2012年度報告》。《報告》指出,全面落實新修訂的《環境空氣質量標準》,按照《空氣質量新標準第一階段監測實施方案》(環辦〔2012〕81號)規定的實施范圍、內容和要求,完成了空氣質量新標準第一階段監測的74個城市496個國控監測站點接入發布系統,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對外發布監測數據,方案明確將PM2.5監測作為當前的重點工作。
《報告》強調,2012年,環境保護部認真貫徹落實《條例》和《辦法》,重點圍繞國務院辦公廳《2012年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安排》和全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電視電話會議要求,不斷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加大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力度,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質量,采取有效措施,繼續推進政府信息公開體系建設,為推動環保事業發展提供服務保障。
第一,進一步部署環境保護信息公開工作。2012年8月,環境保護部印發《關于做好2012年環境保護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環辦函〔2012〕920號),要求全國環保系統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明確任務、制定措施,加強領導、狠抓落實,按照國務院統一工作部署,全力做好2012年環境保護信息公開工作。環境保護部召開全國環保系統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周生賢部長就做好環境核查審批、環境監測、突發事件等方面環境保護信息公開工作提出明確要求。2012年10月,環境保護部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環境保護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環辦〔2012〕134號),就加強全國環保系統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再部署。
第二,切實加強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公開。環境保護部廢止了《關于公眾申請公開建設項目環評文件有關問題的復函》(環函〔2008〕50號),印發了《關于發布〈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編制要求〉的公告》(環境保護部公告 2012年第51號),要求進一步加大信息主動公開力度,擴大公示范圍。自2012年9月1日起,建設單位向各級環保部門報送環境影響報告書,應同時提交報告書簡本;各級環保部門在本部門網站上公示項目受理情況,應同時公布報告書簡本,并附審批部門聯系人及聯系方式,為公眾參與創造方便條件。針對重大敏感項目,環境保護部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開展信息公開工作,督促環評單位和建設單位做好公眾參與,重點關注受影響居民的意見并積極溝通。
第三,加大環境監測信息公開力度。全面落實新修訂的《環境空氣質量標準》,按照《空氣質量新標準第一階段監測實施方案》(環辦〔2012〕81號)規定的實施范圍、內容和要求,完成了空氣質量新標準第一階段監測的74個城市496個國控監測站點接入發布系統,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對外發布監測數據,方案明確將PM2.5監測作為當前的重點工作。同時,通過環境保護部政府網站發布主要流域重點斷面水質周報,公布全國主要水系131個重點斷面水質自動監測結果。
第四,全面公開“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和重點行業整治信息。受國務院委托,環境保護部與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及8家中央企業集團簽訂了《“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責任書》,并向社會進行公開。環境保護部對需2012年完成的重點減排項目進行公告,督促各地方、各企業進一步明確責任,落實措施,確保項目按期建成投運。
《報告》明確,2012年,環境保護部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305件,全部按規定予以答復。申請內容主要涉及政策法規、科技標準、項目環評、環境監測、污染防治、生態保護、突發事件、模范創建等方面信息。其中,以信函形式提交的224件,占全部申請的73.4%,以電子郵件形式提交的32件,占全部申請的10.5%,以網站在線申請形式提交的46件,占15.1%,以當面申請形式提交的3件,占1%。
《報告》指出,2012年,環境保護部受理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申請45件,其中針對環境保護部政府信息公開事項18件,針對地方環保部門政府信息公開事項27件。應對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訴訟3起。
《報告》還指出,2013年,環境保護部將在環境信息主動公開上加大力度,在依申請公開的規范管理改進服務上下功夫,在做好政府信息公開的同時,進一步加強對地方環境信息公開的指導、檢查和培訓,積極推進依法督促企業公開環境行為信息。
(原標題:環保部:加大環境監測信息公開 重點監測PM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