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寧波3月29日電 (記者 徐小勇)中新網記者3月22日以《寧波鄞州油脂化工企業污水入江未通過環評》為題,報道了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環保部門默許轄區內油脂化工企業在沒有辦理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的情況下違規生產。寧波鄞州玉泉皮革化工廠更是通過溝渠將污水排入江中。近日,寧波市環境保護局給記者發來書面回復,稱已向鄞州區環保局發出了督辦通知,要求責令企業立即停產,在環保審批或竣工驗收前不得恢復生產。
據了解,油脂化工企業生產工藝比較落后,主要以動植物油、廢甘油等為原料,加硫酸鈉后經過反應,產生成品亞硫酸化動植物油(皮革助劑),產生的廢水含COD(化學需氧量)、BOD(生化需氧量)濃度高,對環境的污染相當嚴重。行業普遍存在的規模小、生產工藝落后、環境污染嚴重等問題突出。
在之前的采訪中,記者發現寧波鄞州玉泉皮革化工廠很低調,門口沒有懸掛任何廠名標識,只有一塊“外塘小區153”的門牌,周邊村民大多不知道這家企業的名稱。距離工廠幾百米的地方,有這家企業的一個排水口,污水經過一條小渠排入邊上的大嵩江,而不遠處就是通往象山港的大閘,溝里漂浮著一些黑色的油污,溝邊和入江口都堆積起了很多油脂。據悉,該廠2009年從鄞州區瞻岐鎮的方橋村搬到了現在這個接近象山港大閘的位置
寧波市環境保護局稱,經核實,鄞州玉泉皮革化工廠等油脂化工企業都建于20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存在不少歷史遺留問題。為有效解決油脂化工企業的突出環境污染問題,2009年2月鄞州區政府曾專門出臺了《鄞州區油脂化工行業產業整治提升實施方案》,并于同年6月完成了專項整治工作,經過整治,鄞州區的油脂化工企業從原來的29家減少到了7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的相關規定,此類企業必須辦理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審批手續。不過,記者在采訪中發現,寧波鄞州玉泉皮革化工廠并沒有辦理審批手續,其他幾家企業也鮮有辦理,但這些企業卻在當地環保部門的眼皮底下正常生產、經營。
寧波市環境保護局認為,根據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這類油脂生產企業的環境保護管理權限在鄞州區環保局。企業沒有辦理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審批手續卻能繼續生產,主要是鄞州區環保局在油脂化工企業專項整治時,只注重了企業的污染治理和關停,未要求企業補辦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審批手續。
對于這種情況,寧波市環境保護局回應稱,已經向鄞州區環保局發出了督辦通知,要求鄞州區環保局責令相關油脂生產企業立即停止生產,在環保審批或竣工驗收前不得恢復生產,并對企業存在的違法事實進行立案查處;同時要求鄞州區環保局督促所有油脂企業對廠區內含油廢水進行清理;還要求鄞州區環保局對附近河道進行監測,發現污染及時清理。
寧波市環境保護局在回復中表示,將進一步督促鄞州區環保局強化對這油脂企業的日常監管,并要求鄞州區環保局嚴格把好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審批關。
中新網記者將繼續關注此事進展。(完)
(原標題:浙江鄞州油脂化工企業污水入江續:環保局勒令停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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