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日前發布報告稱,世界各國高達 1.9萬億美元的能源補貼費用阻礙了私人投資,惠及了富裕的消費者而不是窮人。(1美元約合6.21元人民幣)
本次報告的調查范圍涉及176個國家,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主張逐步升高能源價格,并實施針對性措施以保護弱勢群體的利益。報告顯示,停止補貼還可以幫助減少13%的二氧化碳排放。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財務主管卡羅?科塔萊利(Carlo Cottarelli)表示:“能源補貼數額巨大,且導致能源過度消耗,吸收了本可用于其他更有用目標的公共資源,使富裕群體從中獲得了比弱勢群體更多的好處。”
報告顯示,許多國家把巨額財富都花在了能源補貼上,而不是衛生和教育領域。發達國家對能源的補貼占所有補貼總額的40%,而美國是世界上最大的能源補貼國,2011年的能源補貼值估計達到了502億美元。 科塔萊利說:“發達國家的能源售價的確沒有低于供應成本,但他們卻沒有征足夠的稅。”
報告認為,補貼可能導致能源生產商利潤降低,使其難以吸引投資者。補貼在一定程度上還鼓勵了走私行為,即便是在發達的地區如加拿大,人們也會到美國來購買便宜的燃料。
然而,推動能源價格上漲的計劃常常會隨社會安定等因素而減緩或取消。報告列出了22個曾發生過的社會動蕩案例,稱“公眾反對補貼改革,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對政府信心的不足。人們擔心政府不能很好地重新分配預算結余,難以造福于更廣泛的人群、保護弱勢群體。而這對石油出口國尤其具有挑戰,在那里,補貼被視為把自然資源帶來的財富分配給人民的一種機制。”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表示,雖然能源補貼往往被認為對弱勢群體的幫助更多,但實際卻恰恰相反。平均而言,在低收入和中等收入群體中,最富裕的20%家庭獲得的燃料補貼總額是最困難的20%家庭的6倍以上。
報告提及的1.9萬億美元能源補貼總額可被計入兩大類別:稅前補貼和稅收補貼。稅前補貼意味著能源的實際成本和消費者支付的價格之間存在著差額。2011年,該總額高達4800億美元,主要集中在發展中國家,特別是石油出口國。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表示,稅收補貼只在能源稅較低時存在,征費低于其他消費產品,或沒有高到足以反映某些能源產品對社會的成本,如環境污染。該組織建議,政府應對能源補貼的幅度以及能源補貼是如何支付的做出解釋,此外,各國還應制定自動定價機制,使政治不再決定能源價格。(王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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