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 記者陳萬如 北京市環保研究愛好者陳立雯追尋李坑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環評報告的行動,昨日有了新進展。廣東省環保廳4月10日書面回復陳立雯要求公開李坑二期環評報告的申請,表示同意公開,但要求陳立雯本人持有效證件到廣東省環保廳內查閱。
申請人:為何不可以紙質版回復
昨日下午,陳立雯收到廣東省環保廳辦公室4月10日答復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信件。答復中表示,廣東省環保廳已于2013年3月5日收到陳立雯代表申請單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經審核并征求廣州市城市管理委員會意見,省環保廳同意公開廣州市李坑垃圾焚燒發電二廠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全本,但需陳立雯本人親自到場查閱。“鑒于該信息我廳僅有一本存檔且內容較多,無法按照您要求的形式提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您可以攜帶申請單位的委托書及有效身份證件到我廳查閱?!?/p>
對此,陳立雯首先用“高度贊同”來肯定廣東省環保廳公開環評報告全本的意愿。同時她也提出疑問:“既然可以公開,為何不可以按照要求以紙質版回復呢?查閱時可以拍照、復印嗎?”她感覺環保廳的答復還是有推搪的傾向,增大了公眾獲取政府信息的成本。
專家:為何不在網上公開
陳立雯表示,自己會與廣東省環保廳作進一步交流,看能否改進這次信息公開的做法。若確實需要她到現場查閱,她計劃在訴廣州市環保局公開李坑一期環評報告的案件二審開庭時來廣州查閱。
對于廣東省環保廳的回復,北京公眾環境研究中心主任馬軍認為,廣州李坑垃圾焚燒發電二廠項目備受關注,明確表示予以公開環評報告的回復具有正面意義。但讓申請人自行到環保廳查閱的做法還不能充分滿足公眾知情權的需要。
他認為,使用紙質版回復確實存在內容較多、成本高的問題,若申請信息公開的人數較多,更是如此。最合適的方法是在網站上公布環評報告的全文,這也是國際上通行的做法。“既然能向陳立雯公開,為何不能對周邊社區的居民公開?若能對周邊社區公民公開,為何不能對更大范圍的公眾公開呢?”馬軍說。
(原標題:省環保廳同意公開“李坑”報告 但要求北京申請人來穗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