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摘要
據合肥日報報道,近年來,環境問題日益成為制約區域經濟發展的“沉重翅膀”,在昨日上午舉行的長江三角洲城市經濟協調會第十三次市長聯席會全體會議上,參會城市首次通過并簽署了《長三角城市環境保護合作(合肥)宣言》。記者獲悉,今后,長三角城市將建立起區域環境保護體系,推動區域環境質量改善,提高區域環保科技交流水平,創新多主體參與環境保護模式,促進區域生態環境安全,實現區域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構建區域環保體系
據悉,在充分發揮各自城市優勢的基礎上,長三角城市將共同制定區域環境保護防范體系標準,共同推進區域綠色發展、循環發展、低碳發展,大力發展綠色經濟、循環經濟和低碳技術,培育壯大節能環保產業,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空間格局、產業結構、生產方式、生活方式,從源頭上扭轉生態環境惡化趨勢。
此外,區域內城市將共御環境風險,實施區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大氣污染控制、危險化學品與危險廢物管理、土壤污染等聯防聯控聯治,共同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形成有效的聯防、聯控和聯治機制,化解環境風險,共同致力區域環境質量改善。
建設環保交流平臺
按照構建環境保護體系格局的要求,長三角城市將建設區域環保科技交流平臺,實現環保科技資源共享和優勢互補,提升合作層次與效益,在水生態修復、PM2.5防治、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等城市環境保護重大項目科研上進行合作,共同推進能源資源節約和循環利用,重點抓好工業、農業、交通、建筑、公共機構等領域合作,控制能源消費總量,降低能耗、物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強度,并共同推動區域環境防治項目合作與互動,加快建立組織化、網絡化、社會化程度較高的環境保護運行機制。
同時,為建立富有成效的環境保護格局,長三角城市將建立區域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合作機制,定期開設環境教育課程和經驗交流,組織環保NGO、環保社團進行培訓,促進環保社會組織規范化運作,聯合開展形式多樣的環保宣傳活動,共同創新多主體參與的環境保護模式。
共促環保市場開放
在促進區域生態文明建設方面,下一步,長三角城市將建立起符合區域經濟發展的生態文明目標責任體系、考核辦法、獎懲機制等,促進區域生態環境安全,并推動區域聯合保護環境,共同爭取國家關于節能、碳排放權、排污權、水權交易等試點,建立健全資源有償使用制度、生態補償制度、環境保護責任追究制度和環境損害賠償制度等體系,共同推進環境保護機制創新。
此外,長三角城市將共同促進環保產業發展和市場開放,即按照公平競爭原則,互相開放環評咨詢服務和環保產業市場,組成環保產業聯盟,區域內環保企業、技術、產品、資質互認,為環保企業在區域的經營、合作提供方便。同時,長三角城市將建立信息通報機制,共享環境監測信息,積極推行環評會商交流,建立區域內的重大環境事件的通報機制,污染整治工作的協作機制,區域聯合執法機制,進一步建立健全環境保護協調機制。(束芳 許超眾)
(原標題:區域環保“一體化” 打造“綠色長三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