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合肥晚報報道,今年51歲的宋新元是望江縣古港村西塔組的一個農民,他家附近有一家化工企業,他認為這個“鄰居”污染了周邊環境。因此,他一紙訴狀將與此相關的安徽省環保廳告上了法庭。昨日,蜀山區法院再次開庭審理此案。
昨天下午,宋新元急匆匆地從望江坐火車趕到蜀山區法院。身材適中、一身西服的他看上去并不像個農民。
宋新元在訴狀中稱,安徽省環保廳于2008年1月17日做出了一份《關于安徽舒美特化纖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望江年產6萬噸粘膠短纖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批復的函(審批號為【2008】67號)》,該公司于2009年12月開始試生產。誰知項目上馬后,給百姓生活和當地環境帶來嚴重影響。
2013年2月26日,宋新元一紙訴狀將安徽省環保廳告上法庭。宋新元在起訴書中稱,被告做出的“67號環評函”的審批行政行為程序違法、運用法律嚴重錯誤,應予撤銷。
2013年4月16日,蜀山區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在第一次庭審中,宋新元和代理人指出了環保廳“審批行政許可行為程序違法”、“審批行政許可行為違反法律規定,對偽造行為沒有依法排除”、“‘67號環評函’不具有法律效力”三條理由。面對宋新元的起訴,省環保廳兩名代理人也出庭應訴,并表示環保廳所做的行政決定合法合理。
昨日下午,蜀山區法院再次開庭審理此案。宋新元的代理人再次要求法院撤銷環保廳做出的“環評函”,而環保廳的代理人則堅持認為審批行政行為合理合法,要求法院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整個過程中,原告與被告、第三人之間發生了激辯。
“我只是希望能還我青山綠水和美麗家園。”在庭審結束后,宋新元告訴記者。此案未當庭宣判。(鄭絲語 劉曉平)
(原標題:化工廠污染環境 農民狀告環保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