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海南省國土環境資源廳獲悉,為改善空氣環境質量,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推進污染減排,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關于加強機動車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進一步加強海南省機動車污染防治工作。
尾氣排放占全省氮氧化物總量30%
據了解,2012年海南省機動車保有量達187萬輛,尾氣排放成為城市大氣污染的主要來源,同時由于機動車大多行駛在人口密集區域,尾氣排放直接威脅群眾身體健康。據測算,“十二五”期間,海南省將新增機動車50萬輛,由此帶來的環境壓力十分巨大。目前,海南省機動車尾氣排放占全省氮氧化物總量的30%以上。
《通知》指出,加強機動車污染防治是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省第六次黨代會精神的必然要求,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近期視察海南重要講話精神,推進海南省生態建設和國際旅游島建設,譜寫美麗中國海南篇章的重大舉措,順應人民改善生活環境愿望的根本需要。
排放不達標機動車不發環保標志
《通知》要求,加強新注冊和轉入車輛環境管理,全省新車注冊登記和省外轉入車輛與全國同步執行國家第Ⅳ階段機動車污染排放標準。各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依據國家環保達標車型的公告要求開展環保標志核發工作,對達不到規定排放標準的,不予核發機動車環保標志。要重點把好營運車輛環保準入關,對營運車輛選型實行排放達標環保審核監督。
各市縣要嚴格按照國家和省發布的在用機動車排氣污染物(煙度)的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根據不同的車型和檢測條件,采取相應的機動車排氣污染物定期檢測方法,機動車排氣污染物檢測周期應當與安全技術檢驗周期一致。輕型汽車應全面采用工況法(含加載減速工況法和穩態工況法),其他車輛和全時四輪驅動車輛等則視情況采用工況法、雙怠速法或自由加速煙度法。機動車環保檢測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具體收費標準由省價格主管部門制定。環保檢驗機構應及時公開檢測程序和獲得審批的檢測收費標準,并出具規范的檢驗報告。
兩年內完成加油站等回收治理任務
《通知》要求,商務部門積極協調相關部門和石油企業,提升車用燃油品質,加強成品油的經營許可管理;嚴格落實國Ⅳ車用汽柴油標準,確保2013年度內供應國Ⅳ標準車用汽柴油,穩步推廣使用生物柴油。
省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省商務、交通運輸部門按照國家規定制訂油氣回收綜合治理方案,于2015年1月1日前完成全省加油站、儲油庫、油罐車油氣回收治理任務。
《通知》還要求各職能部門明確部門職責,做好海南省機動車污染防治工作。其中,要求省公安廳負責對符合環保達標要求的新車注冊登記和在用機動車轉入登記,嚴格執行國家強制報廢標準,加速淘汰老舊機動車,到2015年基本淘汰2005年以前注冊運營的“黃標車”,落實高排放車輛的限行工作。
環保檢測不合格機動車應維修
《通知》要求,交通運輸部門協助環境保護部門落實在用機動車環保定期檢驗與強制維護制度(I/M制度),環保檢測不合格的機動車應當進行維修。各級交通運輸部門要加強對機動車維修機構的監督管理,機動車維修機構應按照維修技術規范和方法對機動車進行維修和保養,確保維修后的機動車穩定達到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標準。
環保檢測不合格的機動車,其所有人或使用人應當對機動車進行維修并復檢,復檢合格取得環保檢驗合格標志方可上路行駛,對維修后仍達不到排放標準的機動車按相關規定處理。
規范處置檢抽不合格機動車
《通知》要求,機動車排氣道路抽測和停放地抽測由各級環境保護部門組織,同級公安部門應對道路抽測予以配合。道路抽測重點檢測在城市道路行駛的高排放車輛以及排放明顯可見污染物的車輛;停放地抽測重點檢測營運車輛集中停放地的機動車。道路抽測和停放地抽測應當嚴格按照有關規范進行,對定期檢測、抽測結果不合格的機動車,由各級環境保護部門責令限期維修,并通報公安、交通運輸、質監等相關部門,經重新檢測合格后方可上路行駛。
實施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管理
《通知》指出,環保檢驗合格標志分為綠色標志和黃色標志,檢測合格的機動車,核發相應的環保檢驗合格標志。各級公安部門應將機動車排氣污染物檢測情況納入在用機動車定期檢驗合格標志核發時的審核內容。在用機動車未按規定進行排氣污染物定期檢測或定期檢測不合格的,不予核發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志。各市縣可以根據大氣污染物防治需要,試行對持黃色標志或未持標志的機動車采取限制行駛區域、限制行駛時間、限制行駛車型和違章處罰等交通管理措施。此外,省外車輛在海南省城市道路行駛應符合相應的標志管理規定。(記者林峰)
?。ㄔ瓨祟}:海南國Ⅳ標準汽柴油年內上市 實施環保標志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