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報訊 (記者 梁麗) 5月16日,由廣東省政協委員彭伊娜發布的一條關于“壩光擬建煤電廠”的微博,在網上引發強烈反響,質疑者眾多。5月21日下午,深圳市發改委通過官方微博對此事作出回應:國家能源局的批復只是同意該項目開展前期研究工作,并非批準同意該項目的最終選址及開工建設。
5月16日下午,廣東省政協委員彭伊娜微博發布消息稱,她從深圳市政協會議上獲悉,國家能源局已批復深圳濱海電廠項目開展前期工作,該項目擬建2臺100萬千瓦燃煤發電組,擬選址于大鵬壩光。當天下午,深圳市政協工作人員向記者確認,彭伊娜發布消息屬實。此事在微博里引發了較高關注,彭伊娜以及市政協委員金心異、張學虎討論此事的微博均有數千次轉發,大量網友參與評論此事,多數網友希望能叫停該項目。
5月21日17時57分,市發改委通過其官方微博發布《重大建設項目必須符合綠色低碳發展的要求》(以下簡稱“要求”)。“要求”稱,國家能源局批復文件明確要求,濱海電廠項目前期工作需完成規劃選址、土地利用、環境影響評價、水土保持、節能評估、電網接入等工作。在項目選址、環境影響評價等環節還要進行公示、征求公眾意見。在此基礎上,上報環境保護部、國土資源部等主管部門審批,而后上報國家發展改革委核準。
“要求”中提到,深圳市政府要求項目建設方——深圳能源集團在整個項目前期工作中,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項目進行客觀分析、科學論證,未經國家核準,項目不得開工建設。
(原標題:國家能源局并未批準濱海電廠選址壩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