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為勇救14歲跳河女學生而被稱為英雄的溫州市蒼南縣金鄉鎮派出所民警張光聰,生病住院了。據醫院初步診斷,可以肯定張光聰的咳嗽是因為肺部進入污水導致細菌感染。對此,網友們紛紛建議,“當地環保局長該去醫院看望英雄。”
面對網友這種“不懷好意”的建議,當地環保部門和官員肯定感到很委屈,認為自己這是“躺著中槍”。以前面對污濁的河流,網友懸賞幾萬、十幾萬,請環保局長下河游泳,最終也沒人敢接招;現在真的有人下河而被污染嚴重的河水弄生病了,自己又被喊去探望患者,這不是“躺著中槍”是什么?
可反過來說,你覺得冤,救人的民警還更冤呢。面對跳河輕生的女學生,民警見義勇為并成功把女孩救上岸,卻因為河水太臟弄得損害身體健康,你說冤不冤?因為見義勇為受傷甚至是獻出生命的并不少見,但因為見義勇為卻被污染所傷的,恐怕還不多。從這個角度來說,這位救人民警才是真正的“躺著中槍”呢。
其實誰比誰更冤不是問題的關鍵,問題的關鍵是,面對被污水所害而不得不入院治療的救人民警,網友為啥建議環保局長去探望?答案當然很簡單,那就是河水已被污染到了損害人體健康的程度,作為環境保護部門,理所當然應該承擔責任。網友這種建議最根本的目的,并不是要環保部門和官員丟臉,而是希望他們以此為恥、以此為警醒,在今后承擔起自己應該承擔的責任。如果當地環保部門和官員會錯了意,以為網友這是故意和自己過不去,那才是令人遺憾的。
而在筆者看來,應該被喊去探望救人英雄的,還不僅僅只有當地的環保局長,應該有更高級別的官員才是,比如縣長、縣委書記,甚至是市長、市委書記。因為大家都知道,多年來各地環保部門一直處于“弱勢地位”,對于一些企業,尤其是當地政府重點招商引資企業帶來的污染問題,環保部門也是有心無力。那么,網友應該將那些真正有權力、有能力決定污染企業去與留、生與死的官員、領導也一起喊上才是。
(讀者 苑廣闊)
(原標題:“躺槍”的環保局長冤不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