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1日電 據環保部網站消息,近日,環保部下發《關于開展2013年環境安全大檢查的通知》。根據《通知》,重點檢查尾礦庫企業和存在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運輸、使用、廢棄等環節的企業。對未開展大檢查或大檢查工作不到位而引發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要實行掛牌督辦,并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對存在重大環境安全隱患且整改治理無望的尾礦庫,提出關閉建議,擬定關閉名單。
環保部表示,決定從2013年6月至9月在全國范圍內深入開展環境安全大檢查(以下簡稱大檢查)。圍繞《通知》確定的檢查范圍,突出保障環境安全特別是飲用水安全的要求,根據地方政府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重點,針對易次生突發環境事件的重點行業企業開展大檢查。重點檢查尾礦庫企業和存在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運輸、使用、廢棄等環節的企業(以下簡稱危險化學品企業)。
其中,檢查內容包括:
——尾礦庫企業環境風險防控情況,特別是下游10公里內存在江、河、湖庫的尾礦庫以及壩下1公里內有危險化學品單位和危險廢物收集、貯存、運輸處置設施和場所的尾礦庫環境風險防控情況。主要內容包括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中環境風險防范和應急措施落實情況,環境應急預案編制、報備、演練和培訓情況,環境應急物資裝備儲備情況,尾礦壩、排洪系統、輸送系統環境風險防控情況,“三防”設施和事故收集設施建設情況等。
——危險化學品企業的環境風險防控情況。主要內容包括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中環境風險防范和應急措施落實情況,環境應急預案編制、報備、演練和培訓情況,生產、儲存、運輸、使用、廢棄等環節環境風險防控情況,事故收集設施環境風險防控情況,清凈下水系統、雨水系統、生產廢水系統環境風險防控情況等。
各地可結合地方安全生產工作實際情況,檢查其他易次生突發環境事件的行業企業,確定具體檢查范圍和檢查內容。
環保部要求地方各級環保部門要牢固樹立“隱患險于事故、防范勝過救災”的理念,提高地方政府及部門和企業對環境安全重要性的認識,在處置各類事故時高度重視保障環境安全;要將大檢查納入地方政府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中,嚴格落實企業環境安全主體責任,強化地方政府環境安全監管責任,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生產安全事故次生突發環境事件。
地方各級環保部門對未按照要求開展大檢查各項工作的,要責令限期改正;對環境安全隱患整改不到位的,要現場提出處理意見,并跟蹤落實整改;對拒不整改環境安全隱患的,要依法對有關責任人嚴肅處理;對未開展大檢查或大檢查工作不到位而引發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要實行掛牌督辦,并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對存在重大環境安全隱患且整改治理無望的尾礦庫,提出關閉建議,擬定關閉名單。
(原標題:環保部:對危險化學品企業等實施環境安全大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