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大開發戰略實施十年來,全省環境保護工作堅持在“開發中保護、在保護中開發”和“服務中監督、監督中服務”的原則,把加快發展作為第一要務、把保護生態作為重要責任、把改善民生作為當務之急,以環境保護優化經濟發展、促進結構調整,全力抓好各項工作措施的落實,積極推進環境保護的歷史性轉變,環境保護參與宏觀經濟社會發展的決策機制已經形成,環境保護事業發展進入了新的歷史階段。總體取得了六大成效:
一是環境規劃制定實施順利。堅持規劃先行、預防為主、保護優先,編制完成了《青藏高原環境保護綜合規劃》、《青海省農村牧區環境綜合整治規劃(2009-2015年)》和《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青海省自然保護區發展規劃(2000—2010)》等,相繼組織實施了《青海省環境保護“十一五”規劃》、《黃河源國家級重要生態功能保護區規劃》、《長江源國家級重要生態功能保護區規劃》、《祁連山國家級重要生態功能保護區規劃》、《黃河上游水污染防治規劃》、《青海省城市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三江源自然保護區生態保護和建設總體規劃》、《青海湖生態環境綜合治理規劃》等,有效指導和推動了全省環境保護工作。
二是污染減排工作扎實推進。堅持“十一五”期間“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減少10%”的污染減排約束性既定目標不動搖,嚴格執行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全面落實工程、結構、管理減排措施,強力推進主要污染物減排工作。截止到2009年上半年,全省共實施COD減排項目70個、完成減排量8337噸,實施SO2減排項目104個、完成減排量18629噸。通過控制污染“增量”,削減污染“存量”,將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在環境容量允許的范圍內,完成了國家下達的年度減排指標。
三是環境污染治理取得積極成效。以西寧市、海東地區、海西州和湟水流域為重點,積極推進水、氣、噪聲、固體廢物的綜合性污染防治。10年間,共實施工業治理項目222項,總投資達4.73億元,其中水污染治理投資0.604億元、工業廢氣治理投資3.94億元、工業固廢和噪聲治理投資為0.16億元,工業污染治理投資年均增長11%。全省重點工業企業共有廢水處理設施148臺套,累計新增工業廢水每日處理能力2.19萬噸,有廢氣處理設施881臺套,累計新增廢氣處理能力每小時1393萬標立方米。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處置量累計達到2013萬噸,其中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量由1999年的110萬噸增加至目前的416萬噸。重點工業企業達標率由1999年的17%達到目前的85%以上,重點區域流域環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通過落實污染治理和生態保護措施,全省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局部地區和流域環境質量明顯改善。
四是自然生態環境得到有效保護。首次開展了全省生態環境現狀調查,摸清了生態家底。完成了全省生態功能區劃和水環境功能區劃。實施了“三江源自然保護區生態保護與建設生態監測項目”,推動了三江源生態保護與建設。強化自然保護區管理工作,開展了孟達和青海湖等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護監測和標準化建設,推進了生物多樣性保護。完成了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通過落實“以獎代補”、“以獎促治”措施,實施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項目,積極開展農村飲用水源地保護、畜禽養殖污染治理、生活污水和垃圾處理、鄉鎮工礦企業污染治理等環境綜合治理和環境友好鄉鎮、生態示范村創建工作,加強了農村環境保護工作。通過開展生態監察推動了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
五是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力度加大。截止目前,全省已建成4座污水處理廠,城鎮污水日處理能力由1999年的空白達到2009年的每日20萬噸,在建的12座污水處理廠新增處理能力將達到21.2萬噸。全省城鎮生活污水處理率由零提高到目前的36.45%。城鎮生活垃圾處理場由1999年的4 座,到2009年在建和已建成的有45座,全省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84.5%。西寧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2.9%。城市天然氣普及率達到94.78%。全省危險廢物處置中心和各州(地、市)醫療廢物處置中心正在建設中。環境基礎設施的不斷完善,有力地促進了全省重點區域流域的污染防治工作。
六是環境監管能力持續增強。西部大開發戰略實施以來,中央和省級對我省環境保護專項資金投入累計達到3. 9億元,其中:中央投資2.7億元、省級1.2億元,以環境執法監管能力項目建設為依托,全力推進污染減排能力建設、農村環保綜合整治、重點污染源治理、自然保護區監管能力建設等,使環境規劃、環境監測、環境監察、輻射監管、環境科技、環境信息、環境宣教等業務工作不斷拓展,環保系統行政效能明顯增強。十年來,共完成近1033個大中型建設項目環評審批工作,通過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等檢查企業6844家,查處違法企業553家,責令370家企業限期治理或停產治理,對136家違法企業進行了掛牌督辦,環境信訪案件查辦率達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