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工程選線方案應充分考慮與地方城市規劃的協調、盡量避讓環境敏感區。二是合理安排工程進度,不可避免的涉水施工應避開魚類產卵期并采取驅魚措施。三是工程建設過程中應加強臨時占地的復墾和生態恢復;臨時剝離表土應妥善處理和臨時防護,用于后期地表復墾和綠化;隧道及輔助坑道進出口位置應盡量遠離生態景觀敏感區;隧道施工應采取“以堵為主”的工程措施,以減少地下水的漏失。四是施工棄土棄渣嚴禁倒入河流,應送指定渣場堆放,并做好恢復利用工作。五是對受噪聲影響的居民點、學校等敏感目標應采取搬遷、功能置換、設置聲屏障、安裝隔聲窗等措施,以防止噪聲擾民。六是完善營運期電磁輻射防護措施,牽引變電站、GSM-R基站選址時盡量遠離居民點等敏感點。七是建立健全相應的環境保護管理機構和制度,加強施工期和營運期的環境管理與監測工作,根據環境監測結果和公眾意見,不斷完善環境保護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