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酒泉訊(記者董開煒) 11月23日,酒泉市污水處理廠歷經3次改擴建終于達標。
酒泉市污水處理廠始建于1981年,1988年10月竣工投入運行。當時設計建設日處理污水能力為8000立方米。隨著城市人口的增加和城市化進程的加快,排入城市下水管道的污水水質污染程度日益嚴重,污水處理廠一期工程處理規模與處理深度已不能滿足城市污水集中處理和達標治理排放的需求。
2002年7月30日,酒泉市污水處理改擴建工程開工,2006年7月1日通水調試運行。運行監測統計數據表明,日均處理污水約3萬立方米,處理負荷率達到75%,主要污染物指標去除率達到55%,處理后的污水水質未能達到工藝設計排放標準。同時,排入污水處理廠的污水主要污染物指標不僅明顯高于國內同等城市,而且大大超出了工程設計標準。
當時,酒泉市區排水單位除醫院外均未設化糞池、隔油池等污水預處理設施,造成污水處理廠進廠污水水質主要污染物指標過高。進入污水處理廠時,高濃度的污水導致生物曝氣濾池中的微生物活性菌大量死亡。因此,經污水處理廠處理的污水,除懸浮物處理達標外,化學需氧量和生化需氧量達不到工程設計標準。多年來,被稱為酒泉市母親河的北大河和下游金塔縣鴛鴦池水庫,以及沿線鄉村因為污水廠不達標而深受其害。
2009年6月1日,酒泉市污水處理改造升級項目再次開工,改造升級主體土建工程于2009年11月建成。2010年7月12日,污水處理廠通水聯動試車。7月29日,經市環保局批準試運行。
11月1日,經省環保廳組織的項目環境保護驗收會議專家評審,污水廠符合環境保護驗收條件,同意通過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