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環境保護與生態建設“十二五”規劃(聽證稿)》(以下簡稱《規劃》)昨天在昆明市環保局網站上公布。《規劃》提出:“十二五”期間,將繼續推進環保分類標志工作,市中心空氣污染壓力較大區域道路限行,并逐步對黃色標志的高污染車輛采取二環內限行的措施。
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實施分區控制
綜合分析環境和生態因素,規劃區域劃分為禁止開發區、重點保護區、優先治理區和優化發展區四大類。禁止開發區包括自然保護區、水源保護區、陡坡地及土壤侵蝕極度敏感區(主要涉及祿勸、東川等縣區,面積1282 平方公里,占規劃區面積6.1%),禁止一切與環境和生態保護無關的建設活動,實施嚴格保護。重點保護區包括對維護區域生態完整性具有重要意義的生態功能良好地區(主要涉及富民、祿勸、安寧、晉寧等縣市,面積6156平方公里,占規劃區面積29.3%),嚴格控制各類開發活動,逐步騰退不符合生態功能保護要求的用地。優先治理區指污染物排放強度顯著超出環境容量的地區(主要涉及東川、尋甸、安寧、石林等縣區,面積10022平方公里,占規劃區面積47.7%),重點實施污染物總量控制與生態修復工作。優化發展區指上述三個區以外的區域(主要涉及宜良、 嵩明等縣區,面積3551平方公里,占規劃區面積16.9%),應優化調整城市和產業布局與結構,提高土地的集約化利用程度。
逐步對黃標車采取二環內限行措施
《規劃》提出,新車逐步實施嚴格的機動車排放標準。輕型車于2011年7月1日起執行國 Ⅳ 標準;重型柴油車分別于2011年1月1日和2013年1月1日執行國 Ⅳ和國Ⅴ標準; 重型汽油車分別于2010年7月1日和2013年7月1日執行國Ⅲ和國Ⅳ標準。
同時,加強對公交車、出租車等高頻使用車型的監管,強制改造為燃氣或雙燃料汽車;推進清潔動力汽車,以管道天然氣工程為依托,全市配套建立40座CNG加氣站,確保2015年80%的出租車和公交車等高頻使用車型燃用潔凈的天然氣燃料。要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限制和減少機動車的使用;繼續推進環保分類標志工作,市中心空氣污染壓力較大區域道路限行,并逐步對黃色標志的高污染車輛采取二環內限行的措施。
滇池流域內
原則上不再布局新的工業項目
滇池治理一直是環境保護工作的重點,在循環經濟與產業結構調整方面,《規劃》提出,將加大高新技術產業在第二產業中的比重,全面升級第三產業,提高第三產業產值。“十二五”期間,滇池流域內除產業集聚區外,原則上不再布局新的工業項目,原有工業企業要逐步搬遷。同時,要制定嚴格的工業耗水標準,對于新建、改建、擴建的工業項目實行嚴格的用水管理,禁止超標準的高耗水型企業進入昆明市。
“十二五”期間,昆明市將在噪聲達標區內開展“寧靜小區”創建活動,爭取在2015年之前,將全市的住宅小區全部建成“寧靜小區”。
《規劃》將于12月9日聽證,年滿18周歲,與昆明市環境保護與生態建設“十二五”規劃事項有關,或者關注昆明市環境保護與生態建設“十二五”規劃的公民均可報名參加聽證會。12月2日前,市民可以采用信函、傳真或者網上報名方式參與聽證會,報名信函寄至昆明市環保局(郵政編碼:650032),并請在信封上注明“聽證報名”字樣;報名傳真0871- 4145782;網上報名請登錄昆明市環保局網站(網址:www.kmepb.gov.cn),下載并填寫報名表。
記者 毛亞南(都市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