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新年伊始,安徽省懷寧縣曝出“血鉛超標事件”:該縣高河鎮新山社區部分兒童被安徽省立兒童醫院檢測出血鉛超標。6日,懷寧縣委縣政府對此事件發布通報,初步認定與新山社區僅一條馬路之隔的博瑞電源有限公司未通過環保“三同時”驗收,超時違規試生產,是造成此次事件的主要原因。而在此前,在家長的要求之下,當地已經對該公司實施了斷電停產。
一家未通過環保驗收的電池生產企業為什么能夠長期“試生產”?
環保局參與引進污染項目
在已經停產的博瑞電源有限公司,總經理黃亮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承認,公司在2008年建成的鉛酸蓄電池極板項目確實未通過環保“三同時”驗收。懷寧縣環保局副局長吳延圣也表示,500米衛生防護距離不夠是該項目至今未通過環保竣工驗收的核心問題。
盡管博瑞極板項目違規“罪證”確鑿無疑,但記者卻在懷寧縣環保局提供的針對該公司環境監管情況的匯報材料中發現,早在2008年12月,懷寧縣環保局就批準了該項目“試生產”。其間,當地環保部門也多次對其違規行為進行處罰,責令其停產整頓。2010年9月,省、市、縣環保部門在涉鉛企業專項檢查時出具重量級“罰單”;11月安徽省環保廳領導“帶案下訪”,明確要求要么將當地居民區遷走,給予補償,要么要求企業停產,或者搬遷,博瑞才正式進入“停產整頓”狀態。即使這樣,在去年12月底血鉛事件前后,該公司還被群眾舉報擅自生產,最后被強制斷電。
為何上級環保部門三番五次“禁令”難以生效?相關部門沒有給記者一個明確答案,但記者卻在懷寧縣環保局網站上找到了一則博瑞公司在2007年開具給環保局的“證明”,證實縣環保局參與了博瑞電源有限公司二期極板生產線建設項目的招商引資。對此,剛來懷寧縣環保局不久的吳延圣表示對此事并不知情。
先建工廠再建居民小區
地方政府初步認定博瑞是造成此次事件的“元兇”,從浙江被“招來”的黃亮則感覺有些“冤枉”。“企業二期項目沒有通過環評是真的,但企業離居民區距離太近并不是我們造成的。當初我們來的時候馬路對面還是一片荒地,我們已經開工生產了,對面才蓋了房子住了人。現在最后的調查結果還沒出來,如果最后權威機構認定確實是我們工廠造成污染,我們也會負責。”
從記者調查看,先建工廠、再建居民區是一個不爭的事實。懷寧縣環保局提供的情況介紹中,博瑞電源有限公司一期蓄電池項目是2006年10月開工建設。2007年環保局現場踏勘時,“項目所在地500米范圍內無任何居民點”。同時,根據2003年的城市規劃,該項目區周圍也是“非居住用地”。但此后新山村三個村民組的農民拆遷安置小區開始建設,“縣環保局對此規劃變更不知情。到該項目經縣環保局批準投入試生產后,拆遷安置小區開始陸續有居民遷居”。
懷寧縣副縣長曹紫權也證實,工業區廠房建設是在2006年10月,但當時沒有明確用途性質。而與社區立項并簽訂建房協議是在2006年12月,開工建設是在2007年上半年,2008年居民搬入。
對于為何將居民社區建到工業區尤其是博瑞電源廠附近,曹紫權解釋說,是因為拆遷安置群眾希望靠近廠區,可以通過店鋪增加收入。而新山社區居民卻普遍反映,當初入住,并不知道對面就是博瑞電源廠,“如果知道肯定不愿意住這里啊。”
事實上,在懷寧縣,因重金屬污染導致人體血鉛超標的事件并非孤例。據了解,懷寧縣月山鎮在去年10月剛剛發生過43名工廠職工血鉛含量超標事件,成為環保部點名2010年重金屬污染引起的“9起血鉛事件”典型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