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記者昨天從環境保護部獲悉,為促進環保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努力構建全民參與環保的社會行動體系,環境保護部近日出臺《關于培育引導環保社會組織有序發展的指導意見》。
新發布的《指導意見》明確了培育引導環保社會組織的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即積極扶持、加快發展,加強溝通、深化合作,依法管理、規范引導,積極培育與扶持環保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力爭在“十二五”時期,逐步引導在全國范圍內形成與生態文明建設和可持續發展戰略相適應的環保社會組織體系,促進環境保護事業與社會經濟協調發展。
為此,環境保護部要求各地制定培育扶持環保社會組織的發展規劃;拓展環保社會組織的活動與發展空間;建立政府與環保社會組織之間的溝通、協調與合作機制;獎勵表彰優秀的環保社會組織與個人;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加強規范引導,促進環保社會組織的自律;促進環保社會組織的國際交流與合作等。
據了解,《指導意見》是在環境保護部會同清華大學開展的“中國環保社會組織的發展及其政策研究”課題的基礎上形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