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劉凱玲
日前,安徽懷寧縣多名兒童被查出血鉛超標。一份文件顯示,這次被省市級環保部門多次叫停整改的問題污染企業竟是由懷寧縣環保局親自招商引資而來。目前,安徽省環保廳已經責令懷寧縣整體搬遷肇事企業,并派出檢查組在全省開展鉛酸蓄電池企業環境問題大排查。懷寧縣政府也對縣環保局局長趙一平進行停職處理,對博瑞電源有限公司進行關閉。(1月9日《新快報》)
從積極賠償善后、處理污染企業,到懷寧縣環保局長被停職。應該說,安徽省應對血鉛事件的態度是積極的。但是懷寧血鉛事件教訓十分深刻,對血鉛事件的反思決不能止步于此。
據懷寧縣招商局人士透露,該縣為了完成招商引資任務,每年縣里都會對招商引資任務進行分解,肩負監督監測環境污染的縣環保局,同時又肩負著招商引資的壓力。為了完成招商任務,環保局引來未達到環評設計要求的污染企業,并不顧省市環保部門的停產令,暗中縱容污染企業繼續生產,以致釀成血鉛中毒事件。
如是環保悲劇令人扼腕嘆息,這既是環保部門的失職,更是全民招商引資結出的惡果。血鉛事件顯然不僅是環保局的錯,縣環保局長被停職并沒有抓住問題的實質。
政府重視招商引資工作無可厚非,但招商引資不能沒有權力邊界。政府的職責在于依法行政,職能部門各司其職。招商是招商部門的事,政府應該保持基本的權力理性,不能把招商演變成“招傷”,更不能以1號文件的權力邏輯逼迫監管污染企業的環保部門去招商污染企業。
這種以犧牲民生利益,破壞正常的權力秩序、社會秩序、環保秩序為代價,換來兒童集體血鉛中毒的招商引資惡果,除了給地方帶來政績,對當地百姓與經濟可持續發展還剩下多少好處?如何借助科學發展觀的力量,創新政績評價體系,完善招商制度設計,并以此為契機全面清理政府招商引資活動中的濫權“土政策”,加大地方政府的違規成本,更新官員政績考核方式,構建正確的權力倫理,從而避免環保局招來污染企業的怪現象,是許多地方的當務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