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杜娟 通訊員 梁光源、陳杰俊)上周五,廣東省環境保護廳與廣東海洋與漁業局在簽署了《廣東省環境保護廳、廣東省海洋與漁業局建立完善海洋環境保護溝通合作工作機制的協議》,共同保護海洋環境,以陸源污染防治為重點,開展海洋環境保護聯合執法監督檢查。
廣東省環境保護廳廳長李清在致辭中表示,此次簽署建立完善海洋環境保護溝通合作工作機制的協議,是雙方多年來共同努力所取得的積極成果。
廣東省海洋與漁業局局長鄭偉儀在致辭中表示,“協議”的成功簽署,將為提升廣東省海洋環境保護工作水平提供有力的保障,為廣東省海洋事業加快科學發展注入新的動力,為加快轉型升級,建設幸福廣東,推動廣東省率先建成海洋強省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基本消除流經城市
主要河段黑臭現象
根據《協議》,雙方將從九個方面加強海洋環境保護的工作:加強海洋環境保護區劃和規劃的溝通協調;加強重點海域污染控制;加強海洋環境保護監督管理;加強海洋生態保護;加強海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實現海洋環境保護數據和技術共享;促進相關領域對外合作;開展海洋環境保護聯合執法監督檢查;建立領導協商和日常聯系工作機制。
據介紹,下階段廣東省在海洋環保方面將重點做好以下工作,首先要以陸源污染控制為重點,大力加強海洋環保工作。積極推進流域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布局,強化以珠江流域為重點的流域區域環境綜合整治。繼續加快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并逐步完善城鎮污水收集系統。深化城鎮河涌綜合整治,鞏固內河涌整治效果,基本消除流經城市主要河段黑臭現象。
其次,抓海洋環境監測能力建設,推動海洋環境保護工作發展。加強廣東省海洋環境監測、評價、科研等方面的能力建設;對污水直接排海的重點企業,逐步推進在線監測工作,大力防范海洋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
三是抓海洋環保工作機制建設,建立完善與有關部門的合作機制。以環保與海洋部門《建立完善海洋環境保護溝通合作工作機制的協議》為抓手,探索建立我省海洋環境保護溝通協調合作機制,共同推進海洋環境保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