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可能還對今年3月4日昆明一家化工企業倉庫發生火災濃煙滾滾的情形記憶猶新,當時附近居民很擔心爆炸后產生的煙霧會對周邊環境造成影響。今后,一旦發生這樣的事故,政府部門將第一時間向公眾發布能夠幫助公眾采取預防措施和減少損害的信息。近日,市環保局就《昆明市環境保護公眾參與辦法(征求意見稿)》舉行聽證會,廣泛征求市民建議和意見。
昆明市環保局相關負責人介紹,2010年昆明市公眾對城市環境保護滿意率達到89.63%,全市中小學環境教育普及率達到90%。但與沿海發達的省會城市相比,公眾參與環境保護的意識還顯現出差距。在學習、借鑒外地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昆明市的實際出臺了《辦法》。《辦法》共有8章41條,從建立公眾知情權機制、表達機制、監督機制進行明確,明確公眾可以通過多種途徑參與環境政策法規制定、監督及管理,對重要環境信息及重點建設項目的審批有了知情權和話語權。
《辦法》中明確,公眾可以參與環境保護的方方面面,如參與重點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和項目竣工環境保護設施驗收工作等。公眾以來信、電子郵件、電話、口頭形式提出獲取環境信息要求的,環保、滇管部門應在接到要求后3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特殊情況經批準可延長至5個工作日。同時,一旦發生突發環境污染事故,對公眾健康、安全和環境可能造成威脅的緊急情況下,市級和各縣(市)區政府應迅速向可能受到影響的公眾發布能夠幫助公眾采取預防措施和減少損害的信息。同時,還提出將開設青少年環境教育專題課,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應該重視青少年環境教育,不斷深化綠色學校創建,在中小學及幼兒園開設環境教育專題課。
昨日,22名聽證代表參加了聽證會。聽證代表一致認為《辦法》的出臺很有必要,并依據自身所處環境和工作特點,提出應增加公眾向人民法院提請環境污染損害賠償民事訴訟時,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在污染、損害取證責任方面進行支持建議和意見條款等建議和意見。(昆明日報 記者張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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