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廣州6月2日電 (唐貴江 翁振佳 黃捷)記者今天從黃埔海關獲悉,該關駐常平辦事處查獲一批含易制毒化學品的化工品共471公斤,據介紹,易制毒化學品是一種可用于制造、加工海洛因、冰毒、可卡因等毒品的原料和化學配劑。
據悉,日前一批由深圳某快件公司申報進口的快件貨物運抵廣東東莞的常平辦快件監管現場。對其查驗過程中,一票申報為“PVC膠水樣品”的貨物引起現場關員的懷疑,查驗發現該票貨物外包裝上貼有危險品字樣,而且在成分一欄中標有含有丙酮與丁酮。
現場關員在同一車輛中還發現另外7票貼有同樣標簽的貨物,共計251公斤。憑借職業敏感性,現場關員果斷將該批貨物暫時扣留,并立即進行抽樣化驗送檢處理。同時,現場關員保持高度警惕,果不其然,第二天又在現場查獲同樣的貨物。
4月12日,廣州海關化驗中心反饋的化驗鑒定書顯示:此批“膠水”實際上含有丙酮與丁酮的粘合劑,其中丙酮含量超過40%(丙酮與丁酮均為《1988年聯合國禁止非法販運麻醉藥品和精神藥物公約》管制的22種易制毒化學品之一)進口需要提供“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口許可證”。
據了解,易制毒化學品是一種可用于制造、加工海洛因、冰毒、可卡因等毒品的原料和化學配劑。中國對易制毒化學品的進出口實行許可證管理,企業要進出口易制毒化學品,須報外經貿部門批準,獲得進(出)口許可證。同時,還要向海關如實申報,出示進(出)口許可證,海關憑許可證辦理通關驗放手續。
目前,該案件還在進一步處理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