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背景:近日,哈藥集團制藥總廠被爆明目張膽偷排亂放,工廠周邊廢氣排放嚴重超標,廢水直排松花江,廢渣隨意焚燒。一家年銷售額上百億元的制藥業巨頭,寧愿一年花5億元巨資做廣告,廣告投入是環保投入的27倍,卻遲遲不根除困擾周邊居民多年的環保問題(據6月9日《北京日報》)。
網友瞿玉杰:哈藥總廠的污染問題由來已久。早在2005年5月,《黑龍江日報》就曾報道:“哈藥集團制藥總廠的污染問題一直是其周邊群眾關注的熱點,環保部門每年接到的投訴很多,也是人大、政協提案重點問題。”事實上,相對于其他一些被曝光的只污染不治理的無良企業而言,哈藥總廠無論是對環保的重視程度還是治理污染方面,都是有所作為的:報道顯示,僅2010年哈藥股份的環保投入就高達1960萬元。但是盡管如此,相對于哈藥股份2010年5.4億元的廣告投入,哈藥總廠在污染治理上的表現依然讓人倍感糾結、難以釋懷。
哈藥總廠的污染問題年年治理,卻久久不見成效,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地方環保部門作為地方政府的下屬部門,執法時難免瞻前顧后、投鼠忌器,不敢輕易使用剛性手段。環保執法之“軟”不敵地方政府權力之“硬”。對此,筆者不禁想起了在打擊假冒偽劣等領域廣泛使用并證明卓有成效的異地執法。在目前環保執法查處力度難以震懾當事企業的環境里,試試環境監管異地執法不失為解決當前環境污染問題的一劑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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