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網曝綠化工數月未領薪”追蹤
本報訊 (記者劉珍妮)昨日,朝陽區大屯路的綠化工們領到了被遲發的數千元工錢。此前,綠化工來京數月沒領過薪水的遭遇,被微博網友關注并轉發(本報前日報道)。
昨日,記者通過電話聯系到前日采訪的曹姓工人,他證實已經領到遲發的工資。
此前,該公司的多名綠化工稱,他們沒有簽過勞動合同,由老鄉介紹來京干活,包工者口頭承諾每月1000元。
“1000元?低于最低生活標準了吧。”網友“飄走就安心”認為,工人雖然領到了工錢,但其勞動處境仍然堪憂。根據規定,北京最低工資標準每月應不低于1160元。
對此,朝陽綠化二隊馬隊長稱,據他了解,工人的吃住均由承包公司負責,“如果把少發的160元算作在北京的吃住費用,工人們還是很劃算。”馬隊長稱,因為綠化工屬于季節工,工人流動性大,勞動合同有時難以簽訂。
承包方森鴻飛園林綠化公司負責人韓先生則稱,簽過合同,但其拒絕出示。
朝陽區園林綠化局養護部門工作人員表示,對于養護工作勞務分包的費用,一般由事業單位(區綠化局下屬的綠化隊)按照具體綠地維護情況,和承包方商定,但最終承包方發給工人多少工資,綠化部門不負責管理和監督。
■ 律師說法
“管吃住”不能折抵工資
北京易行律師事務所鄭環宇律師認為,按規定,最低工資標準每月1160元是如數發在工人手中的錢,用人單位不得以管吃住等理由,折抵工資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