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 近年來,我國農村地區基礎設施建設不斷完善,但環境保護問題也愈發突出,重金屬污染、飲水安全、垃圾處理等問題屢見報端,而農村地區環境保護監管力量十分薄弱。對此,全國人大代表、四川省環境保護廳廳長姜曉亭建議,加強農村環境監管體系建設。
據姜曉亭介紹,當前農村地區存在點源污染與面源污染共存、生活污染與工業污染疊加狀況,加之各種重污染企業向農村轉移,農村發生環境風險事故的概率正不斷加大。“以四川為例,全省143個縣(不含市、區)接近一半環保局人員不足8人;4408個鄉鎮中只有435個鄉鎮設有環保機構,不到所有鄉鎮的10%,而且這些機構大多與其他部門合署辦公,也缺乏必要的監測設備和監管手段。”姜曉亭說。
同時,現行環境保護各類法律法規沒有明確鄉鎮政府的環境監管職能,也沒有解決鄉鎮環保機構執法主體資格的法律規范,導致了鄉鎮環保機構建設、人員配備及經費投入無法可依,影響到農村環境監管體系的建設。對此,姜曉亭建議結合鄉鎮機構改革,對全國鄉鎮環保機構建設做出規劃和部署,配備數量合理的專職環保人員,提升監管水平;各級財政把農村環境監管體系建設所需經費列入年度預算,實行專項支付。“還應加快修改相關法律法規,依法明確鄉鎮政府的環境保護職能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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