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太原6月29日電(記者 郭超美 尹海義)記者今日在介休市檢察院獲悉,該院根據群眾舉報線索,成功查辦一起典型的“吃、拿、卡、要”案件。
從今年5月份開始,山西省委、省政府根據省內形勢發展需要,確定了優化經濟發展環境的六項整治專項工作。專項整治工作把黨政機關、司法機關、行使公共權力的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列為重點整治范圍和對象。其中,利用職權、吃拿卡要,不給好處不辦事、給了好處亂辦事的行為是整治工作重點之一。
介休市檢察院,在專項整治工作中,充分發揮檢察職能,服務經濟大局,重拳出擊,嚴查六項整治工作案件。根據群眾舉報線索,該院查證,從2008年5月份至2011年10月份間,介休市環境保護局原副局長高潤生,利用職務之便,在為企業辦理環評手續中,數十次對企業給予“關照”,并接受企業的“好處費”,累計涉案金額達130余萬元,另有巨額財產來源不明100余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