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評論:屢查屢犯,環保版“捉放曹”何時停演
日前,環保部環境安全百日大檢查督察組發現,中石化在廣東3家石化企業存在嚴重環境違法行為。其中有的企業是屢查屢犯,已被環保部門要求停產,卻未經許可擅自恢復生產(9月27日《新京報》)。
在其他地方,污染環境的企業屢查屢犯的不在少數。當同樣的事例一而再、再而三發生時,我們的追問就不應該只限于個案的查處了,更應該反思怎樣才能讓環保版的“捉放曹”停演。
企業非法排污,前期要過監管關,后期要過處罰關,央企領導還要過考核關。為什么還有企業屢查屢犯?這只能說明罰得不痛不癢,甚至是根本沒撓到違法企業的痛癢之處。筆者認為,要想讓環保版的“捉放曹”停演,至少得從三個方面念“緊箍咒”。
首先,要念好監管的“緊箍咒”。出現嚴重污染的結果,監管部門難辭其咎。據報道,中石化這3家企業,地方環保部門都去過,但是很多問題沒有被發現。這些問題都存在重大的環境風險,并且有的是嚴重違法行為。有問題沒發現,是監管者失職。而明明發現問題,沒人去檢查,沒人去督促,就是瀆職了。念好監管的“緊箍咒”,離不開對瀆職者果斷進行法紀追究。只有對監管人員念“緊箍咒”,監管人員才會對監管對象念“緊箍咒”。
其次,要念好處罰的“緊箍咒”。很多企業屢查屢犯,究其原因還是感覺不到“處罰之痛”。當前的處罰疲軟,有諸多原因,比如地方環保部門面對央企的尷尬,再比如環境違法成本太低,罰款金額與違法收益相差懸殊。念好處罰的“緊箍咒”,一方面要讓地方環保部門的處罰硬起來,要讓不軌企業切實感受到政府嚴格執法、不枉不縱的權威,要依法通過工商、金融、司法等多種手段保障環保部門處罰權的落實。另一方面處罰要讓企業老總真正感到痛才行。目前我國主要是針對企業罰款。可以借鑒歐、美等國的模式,既罰企業又罰人,讓企業法人和相關責任人的人身自由以及財產都付出代價。
再次,要念好考核的“緊箍咒”。遵紀守法,綠色經營,國企應該成為企業界的模范,而央企更應該成為模范中的模范。國企老總屬于國家工作人員,除了受國法約束外,他們還受到黨紀、政紀的約束。人事考核,是上級對他們升遷貶謫的重要依據。某些國企老總敢于縱容甚至指示自己所在企業大肆排污,而且屢查屢犯,說明排不排污、排污是否被查并沒有被置于人事考核的重要位置,不影響他們的仕途。在環境保護日益受到全世界重視的大背景下,如果還不把環境污染當回事,這樣的人再優秀也不適合當國企老總。念好考核的“緊箍咒”,就是要把這樣的人從國企老總中清除出去。
據報道,中石化是去年國資委央企業績考核的A級企業,榮獲由新華社主辦的“中國企業社會責任杰出企業獎”。廣東3家石化企業非法排污事件如何處理,這一事件的處理能否成為環保版的“捉放曹”停演的起點,我們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