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訊 (記者/歐雅琴)12月15日起,東莞擬實施第三階段的環保限行措施。屆時,未持有環保標志的車輛將全天禁止在市內通行,而在市環城路內未持綠標的車輛也將被限制通行。
昨日,東莞市環保局發布《關于東莞市實施第三階段在用汽車環保標志限制通行管理征求公眾意見的公告》。市民如有意見建議,可以向環保部門反映。聯系人:李璞;聯系電話:0769-23391068;通信地址:東莞市南城區體育路15號。
補領“不限行”標志車輛仍可通行
根據公告,12月15日起,東莞市第三階段在用汽車環保標志分類限行措施將實施,屆時,未持有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的汽車全天24小時禁止在東莞市內通行;全天24小時禁止未持有綠色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的汽車在東莞大道、體育路、勝和路和石竹路通行(第一階段限行已實施)。每天8時至20時禁止未持有綠色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的汽車在市環城路(不含)以內區域通行。
為方便市民出行,在限行區域內已領取黃色標志的國II標準柴油車(指2004年9月1日至2008年1月1日注冊登記的壓燃式重型柴油車輛、2006年7月1日至2008年7月1日注冊登記的第二類輕型燃燒柴油的車輛)經檢測合格后,補領有“東莞市內不受限行”印章的黃色標志,暫不實施限行措施。不實行限行的國II標準柴油車必須做好日常維護工作,保證穩定達標排放。
凡在限行區內上路行駛的國Ⅱ標準柴油車,被抽檢或市民投訴,經檢測不能達到國Ⅱ排放標準的,第一次進行教育,第二次即時恢復黃標車限行管理,由公安交警部門按黃標車沖禁區行為予以處罰,并通過媒體向市民通告,接受社會監督。
國Ⅱ標準柴油車須補領黃標
根據市政府下發的《東莞市黃標車輛淘汰更新實施方案》,東莞將采取分年度、分批次的方法,用4年時間,分4個階段,在2015年底前淘汰約12.3萬輛黃標車。由于東莞市黃標車淘汰工作具有數量多、時間緊、任務重,點多、線長、分散的特點,通過進一步擴大限行區域,加強對黃標車的監管,將有助于推動黃標車的淘汰更新。
本次限行,市內國Ⅱ標準柴油公交車及市民擁有的國Ⅱ標準柴油車將繼續取得“豁免權”。對此,環保部門解釋說,這主要是從市民生計及日常出行等方面綜合考慮,但現階段實行黃綠標管理的企業和車主,必須做好日常維護,保證穩定達標排放。作為一種過渡措施,從2015年起,“豁免權”將全部取消,市內車輛全部納入限行管理范疇。
暫不實行限行的國Ⅱ標準柴油車,必須在2012年12月15日前,到市內已取得省環保部門資質委托的環保檢驗機構進行檢測,經檢驗合格后,補領有“東莞市內不限行”印章的黃色標志。
所有違反限行規定的車輛,由公安機關按照《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五十八條規定,對汽車駕駛人處以二百元罰款。2012年12月15日至2013年1月15日為教育期,對違規車輛進行勸阻、引導和教育,不予處罰。從2013年1月16日起,嚴格依法處罰。
限行可有效減少環境污染
目前,東莞市工業污染源氮氧化物排放量基本穩定,沒有增量,上升的氮氧化物污染物主要來源于迅猛增長的機動車尾氣。環保部門說,今年如能淘汰一定數量的黃標車,將減少氮氧化合物排放數千萬噸。
東莞現有黃標車約12.3萬輛。其中,公交黃標車約3527輛;客運黃標車約725輛;學生接送黃標車約3271輛;貨運黃標車約58210輛;非營運汽油黃標車(含私家車)約57267輛。
一輛輕型黃標汽油車污染物排放量相當于30輛同一類型國IV標準小汽車污染物排放量;一輛中型柴油車污染物排放量相當于5輛輕型小汽車污染物排放量;對比來看,1輛黃標營運中型柴油車污染物排放量就相當于150輛國IV標準小汽車污染物排放量。舉例來說,國I大型柴油公交車排放NOX為295.6千克/年·輛,而燃燒天然氣LNG型國IV標準公交車NOX排放系數為26.69千克/年·輛。
2015年底前,全市淘汰黃標車12.3萬輛,預計將減少NOX約2萬噸,具體來說,2012年底前淘汰黃標車10854輛,預計將減少NOX排放3541噸,2013年底前淘汰黃標車22429輛,預計將減少NOX排放約6486噸,2014年底前淘汰黃標車20040輛,預計將減少NOX排放約5257噸,2015年底前淘汰黃標車69677輛,預計將減少NOX排放約4722噸。
為確保如期完成減排任務,環保部門說,適時實施第三階段限行措施已勢在必行,且限行區域和道路還將根據污染狀況不斷擴大。
(原標題:無環保標志車輛 市內全天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