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心網訊(記者 陳敬梅)11月27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環保廳召開偽造自治區環保廳公文、證件涉嫌環境犯罪案件有關情況的新聞通氣會,通報了4起涉嫌偽造環保廳公文、證件案件的情況。這是自治區環保廳多年來首批發現偽造公文、證件的違法現象。
這4起涉嫌環境犯罪案件分別是:博州阿拉山口天蘭商貿有限責任公司和博州阿拉山口瑞柏金屬礦業產品有限公司涉嫌偽造自治區環保廳環評批復文件案件,新疆立威鍋爐制造有限責任公司涉嫌偽造輻射安全許可證案件和烏魯木齊市飛翔雁化工有限公司涉嫌偽造、變造我廳試生產批復文件案件。
自治區環保廳副廳長王聯社對4起涉嫌偽造環保廳公文、證件案件的情況做了詳細通報:
一、博州阿拉山口天蘭商貿有限責任公司和博州阿拉山口瑞柏金屬礦業產品有限公司涉嫌偽造我廳環評批復文件案件博州阿拉山口天蘭商貿有限責任公司和博州阿拉山口瑞柏金屬礦業產品有限公司在其申報的“新疆2013年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中央預算內投資備選項目”材料中,附有《新疆博州阿拉山口天蘭商貿有限責任公司廢舊物資回收綜合利用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新評價函字〔2012〕293號)和《關于博州阿拉山口瑞柏金屬礦業產品有限公司尾礦綜合利用提取合質金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新評價函字〔2011〕225號)2份環保廳環評審批文件。經調查核實,編號為“新評價函字〔2012〕293號和新評價函字〔2011〕225號”的兩份環評審批文件,系偽造的環保廳公文。
二、新疆立威鍋爐制造有限責任公司涉嫌偽造輻射安全許可證案件
2012年7月8日,自治區環保廳工作人員在對新疆立威鍋爐制造有限責任公司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其在原工作場所(米泉市青年路2號)取得的輻射許可證(正、副本)異常:編號為新環輻證〔00123〕號,普通A4紙打印,蓋有原自治區環保局公章。經調查核實,發現該許可證號與昌吉市江北再生紙業有限公司許可證號重復,且頒發日期不符。新疆立威鍋爐制造有限責任公司持有的輻射安全許可證系偽造的證件。
三、烏魯木齊市飛翔雁化工有限公司涉嫌偽造、變造我廳試生產批復文件案件
烏魯木齊市飛翔雁化工有限公司位于米東新區化工工業園區,其主要是利用其他企業的高沸物為原料提取二氯乙烷,我廳批復其高沸物回收利用項目試生產最后期限為2012年6月6日,文件號為:新環評價函〔2011〕1177號。經調查核實,該公司涉嫌偽造我廳《關于烏魯木齊市飛翔雁化工有限公司高沸物回收利用項目試生產延期的復函》(新環評價函〔2012〕1278號)文件1份,涉嫌變造《關于烏魯木齊市飛翔雁化工有限公司高沸物回收利用項目試生產延期的復函》(新環評價函〔2011〕1177號)、《烏魯木齊市飛翔雁化工有限公司高沸物回收利用項目試生產的批復》(新環評價函〔2011〕827號)文件2份。
根據自治區環保廳、自治區人民檢察院、自治區公安廳聯合下發的《關于印發自治區環保系統移送涉嫌環境犯罪案件的有關規定的通知》(新環法發〔2012〕516號),4家企業涉嫌偽造、變造環保廳公文、證件的行為違反了刑法第280條第一款,符合移送條件。我廳已于今年9月將博州阿拉山口天蘭商貿有限責任公司和博州阿拉山口瑞柏金屬礦業產品有限公司兩家企業涉嫌偽造我廳公文案件向烏魯木齊市水磨溝區公安局移送并報案,該案件現已轉交博州阿拉山口公安局立案查處。自治區輻射環境監督站已于今年9月將立威鍋爐制造有限責任公司涉嫌偽造輻射安全許可證案件向烏魯木齊市公安局米東區分局移送。烏魯木齊市飛翔雁化工有限公司涉嫌偽造、變造我廳試生產批復文件案件移送材料收集完畢,新聞通氣會后,自治區環保廳將正式移送自治區有關公安部門立案查處。
王聯社表示,今后將嚴格執行自治區環保廳、自治區人民檢察院、自治區公安廳聯合下發的《關于印發自治區環保系統移送涉嫌環境犯罪案件的有關規定的通知》(新環法發〔2012〕516號)文件要求,進一步加大對涉嫌偽造、變造環保文件、證件環境犯罪案件的懲處力度,在責令有關企業認真整改的同時,對上述4家企業在今后新建、改建、擴建時進行環評限批,并視公安部門對其立案后的查處結論,依法對相關企業進行相應的環境行政處罰,有效杜絕類似案件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