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省政府安委會召開全省安全生產工作視頻會議,通報了蚌埠八一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2.12.28”火災事故情況——一起典型的違法生產引發的事故。
企業未嚴格履行建設項目安全審查程序,趕工期、搶進度,倉促上馬,整體安全生產保障能力先天不足,從而引發生產安全事故。據初步調查,該企業嚴重違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于2012年11月26日通過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新建6萬噸/年氯苯生產裝置,在尚未通過試生產方案備案審查的情況下,于2012年12月26日擅自投料試生產,前后只有1個月的時間,明顯存在邊申報、邊建設、邊生產的違法行為。 2012年12月28日22∶00左右,該裝置西側降膜吸收區域發生火災,造成裝置損毀,無人員傷亡。
據了解,此次事故裝置是該企業在原址重建裝置,原裝置在2012年5月27日同樣因火災損毀,而兩次事故裝置均由中化化工科學技術研究總院設計。 “一年內同類裝置、相同部位發生同類火災事故,尤其此次事故發生后,企業消防人員不掌握消防設施性能,不能正確使用消防設施,致使初期火險蔓延擴大成火災。 ”省安監局相關負責人說。(吳量亮)
?。ㄔ瓨祟}:八一化工“12·28”火災原因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