繆 迅
春節期間加強燃放煙花爆竹管理的規定,可以說是年年春節來臨時都要出臺的,都免不了要三令五申一番的。只是如今過春節放煙花爆竹似乎已經成了過年的一道必需程序。就在我們所居住的上海,春節一到,為數不少的人不管什么時候、什么地點,一律照放不誤。整個上海市硝煙彌漫,爆竹的碎屑飛揚……
有些人覺得,過春節嘛,煙花爆竹放得越多就越喜慶,就越能帶來好運氣,這年,就過得越帶勁。而其實呢,相信稍有些常識的人都很清楚明白,燃放煙花爆竹再多、再猛,也和有沒有好運氣毫無關聯。春節期間不加限制、無所顧忌地燃放煙花爆竹,除了似乎可以“營造”些喜慶的“氣氛”外,倒是讓人更實實在在地感受到它的弊病——春節里,老百姓的安全指數、幸福指數和愉悅指數本應該是一年中最高的,我們本應該在自己居住的都市里舒舒心心地到處走走,本不必走路要“一步三回頭”,唯恐與煙花爆竹“親密接觸”。可當你行走在街上時,不期而遇的煙花爆竹很煞風景地處處響起,嗆人的硝煙味直往你的鼻子里鉆;回到家里,把窗戶關緊了也不頂用,那煙花爆竹的“火藥味”還往家里竄,甚至走在所居住的小區里也得小心翼翼的,一不留神,或遭遇煙花爆竹或煙火“襲擊”而“中彈”,或受到驚嚇甚至受傷。這個時候,還有什么“美好”、“愉悅”可言呢?
蛇年春節,我們少燃放些煙花爆竹,讓我們的左鄰右舍能清靜些、讓周邊的空氣潔凈些、讓我們所居住的城市的“安全指數”高一些,這不是很好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