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報訊 記者凌越報道:今年3月19日,北京環保愛好者陳女士告贏了廣州市環保局,越秀區法院一審判決市環保局逾期答復陳女士信息公開申請的行為違法(詳見本報3月20日A8報道),然而陳女士卻認為判決存在漏判訴訟請求,4月1日,她上訴至廣州市中級法院,請求依法撤銷一審判決,發回重審。
2012年7月20日,來自北京市豐臺區源頭愛好者環境研究所的工作人員陳女士,通過廣州市環保局網站申請的方式在線提交了四項信息公開申請,包括申請公開廣州李坑生活垃圾焚燒廠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全本,2006年6月至2012年6月期間,李坑垃圾焚燒廠運行期間煙氣排放檢測數據報告與飛灰、爐渣產生和處理數據報告,李坑生活垃圾焚燒廠是否屬于廣東省重點強制性二噁英排放源等信息。
但是,廣州市環保局不僅沒有按規定時間答復陳女士,更沒有依法提供其應當提供的數據和報告,2012年10月26日,陳女士以廣州市環保局行政不作為將其告上法院。
一審時,陳女士請求廣州市環保局依法對信息公開申請做出全部回復,并提供全部信息公開申請材料,但一審卻判決廣州市環保局逾期答復的行政行為違法,而就其具體行政行為另行判定。
陳女士認為一審判決與她的訴訟預期相背離,因而上訴至廣州市中院,請求依法撤銷一審判決,發回重審。
盡管未得到李坑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一期的環評報告全本,陳女士又開始為李坑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二期項目奔走,今年3月,陳女士向廣東省環保廳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12日下午,她收到廣東省環保廳的答復:“鑒于該信息僅有一本存檔且內容較多,可以攜帶源頭愛好者環境研究所的委托及有效身份證件到省環保廳查閱。”
對此,陳女士仍有不解:“既然可以公開,為何不能按照要求回復紙質版呢?”至于何時去省環保廳查閱信息,陳女士表示會在二審開庭期間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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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廣東省環保廳愿公開李坑發電廠二期環評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