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眉山市洪雅縣秋季綠化工作中,實施了一項“重要行動”:按照該縣秋季綠化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縣機關事業單位的在編干部職工,都必須在自家陽臺上或庭院內栽種至少兩株三角梅。督查發現未栽種者,將受到通報。”這一“全城遍栽三角梅”的統一行動,實施過程中引發了爭議。(10月22日華西都市報)
從地方政府爭奪名人故里,到趕場似地舉辦這節那節;從“創衛創模”到發文件賣煙賣酒,從為了遮掩礙眼的破舊民房,不惜在公路沿線砌起大墻;為了美化綠色環境,不惜用油漆涂綠山巖,再到如今洪雅縣“強令栽花”,這些涂脂抹粉、勞民傷財之舉早已成為公眾詬病。正如一位干部所抱怨的:“我家陽臺栽什么花,那可是我自家一畝三分地,完全可以依照我自己興趣愛好來決定”,可只要官員盯上了這“速成的GDP”和措手可及的政績,急功近利就會一次次成為興奮點,公權力就會信馬由韁,無視私權而到處裸奔,跑到干部職工家的陽臺豈不是“順路到此一游”?!
大凡遇到此類新聞,人們往往口誅筆伐批評長官意志、行政命令、公權偕越、法治缺失、“政績第一”以及“單純追求GDP”等等,但不斷重復“昨天的故事”告訴人們,輿論監督的力量在時過境遷之后已微乎其微,刺不到官員的痛處根本就不會長記性。
倒是洪雅縣拿出“督查通報”這一公器提醒了一下,如今,一般的“紅頭文件”早已失靈,沒有問責跟進的行政命令幾乎是白搭。那么,對“強令栽花”就應問責到人。立下一個規矩下,凡是被媒體曝光地方政府濫用行政和問責資源,推行類似“全城遍栽三角梅”等功利之舉的,必須問責到決策者,輕者公開擔責,向公眾道歉,重者將烏紗拿下,以儆效尤。只有“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才能痛定思痛,讓“你栽了嗎”之類的“官場幽默”不再重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