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靠蒸發,垃圾靠風刮”,近日全國政協十二屆常委會第二次會議上,一些政協委員尖銳地指出當下我國一些農村地區的環境現狀。
而近期媒體曝光的環境污染案例中,來自鄉村的惡性污染層出不窮。僅以廣東為例,就有好幾起事件曝光:廣東廉江北京塘水庫已經成了養魚、養鴨、養生豬的養殖場,惡臭熏天,下游住戶無水可喝;廣東汕頭貴嶼鎮,垃圾廢水隨意排放,河流變成垃圾流,當地九成兒童重金屬超標,部分學生帶藥上課已成習慣;廣東湛江某水產公司排污管道被堵,污水橫流發出陣陣腥臭,魚苗農作物全部被毀……
部分政協委員調研后發現,農村環境問題著實堪憂。
全國政協常委田惠光具體歸納了一些地區農村生態環境逐年惡化的表現:化肥、農藥、農膜、生長調節劑等農用物資的不正確使用,促進農業增產的同時也給農村生態環境帶來了嚴重的負面影響;一些鄉鎮企業的廢水、廢氣、廢渣等污染物的排放量遠遠大于環境承載能力;生活垃圾與生活污水隨意堆放、排放不僅傳播病毒細菌,也污染了地表水和地下水;此外,礦產資源的不合理開發破壞了自然環境,使生態功能退化。
農村環境的惡化,關鍵在于農村的邊緣化。
所謂邊緣化,指的是農村尚被排除在環境保護與發展的主流之外。具體地說,除轉為非農用地的價值外,農地本身及其水系的本體價值被忽視;除集鎮建設和中心村建設等城市化舉措外,農村本身的建設有所忽視;規劃上除了幾縱幾橫的城鎮和工業區規劃受到重視外,農村自身的規劃被忽視;在強大的城市文明沖擊下,農村的傳統文化和生活方式嚴重被忽視。
更甚的是,某些地方存在以城鎮建設取代農村自身建設和保護的傾向。
最典型的表現是農村空心化。進城打工的趨勢這些年有增無減,農民收入中來自農業的收入所占比重越來越小,不少地區土地的耕種僅作為“口糧農業”而存在,昔日的農家肥鑒于耗費較多的人工而被農民所廢棄,取而代之的是化肥與農藥的施用,進而導致環境污染。
另一方面是農村破碎化。往日人與自然和諧的農村景象逐步消失,農村越來越與城市趨同化發展。農村城鎮化水平在不斷提高,“三集中”盡管集中了土地,實現了一定的規模效益,但集中居住卻將零星的、能靠環境自凈能力解決的、潛在的污染轉變為規模化、實有的污染。
就污染治理來說,城市一直占據了中心和焦點,農村的環境保護和相關投入處于被輕視甚至是被忽視的地位。
就如何治理農村環境而言,首先是征稅,即對污染者征收環境污染治理費。如有委員建議,應盡快出臺《農業面源污染防治條例》等專項法律法規,加大對各類危害農村環境行為的懲處力度,為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提供堅實保障。但除了相關污染企業之外,對個體而言毫無可行性,尤其在減免農民負擔、增加農民收入的恒定政策下,通過征稅方式來實現農村的環保不太可行。
其次是補貼,也就是說,給農村生產與生活對環境有益的行為進行補貼。如有學者提出積極探索建立農村生態補償機制,按照“誰開發誰保護,誰破壞誰恢復,誰受益誰補償”的原則,要求污染企業通過植樹造林等手段補償對環境的破壞,對從事污染處理設施建設和營運的單位,要在用地、用電、稅收等方面實行優惠扶持政策。財政補貼和生態補貼,都是一種理想化的設計,如何有效操作,仍是難題。
“授之以魚不如授之以漁”。農村環境整治盡管需要來自政府的財力支持,但更為重要的是讓農民當家作主,充分發揮農民自治的作用,在調動農民積極性的基礎上加強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執行過程中,應充分尊重農民意愿,充分發揮村民委員會和村民在農村環境衛生管理和建設中的自主作用,提高農民的積極性和參與程度,完善村規民約,規范村民行為。
(原標題:美麗鄉村“夢”懸環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