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就在一周前,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改委《關于加快推進煤礦企業兼并重組的若干意見》(下簡稱“《意見》”),進一步明確了煤礦企業兼并重組的戰略意義。
自2009年初從山西開始的煤炭企業兼并重組、煤炭資源整合工作,目前已推廣至河南、內蒙古和陜西等主要產煤省區。按照《意見》的要求,接下來煤炭企業兼并重組工作的主旋律將由各省區內部煤企間并購行為轉為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兼并重組,煤炭資源整合進入深水區。
中鋁入晉示范
10月28日,中國鋁業集團公司發布公告稱,將出資約5.37億元參與設立山西介休鑫峪溝煤業(集團)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約為34%。至此,作為非煤行業的中鋁集團正式進軍煤炭領域。中國鋁業董事長熊維平此前曾表示,鋁業務在某些方面缺乏競爭力的主因是缺乏上游的完整產業鏈,由于鋁業是高能耗行業,煤炭是鋁業最為關聯的行業。分析人士指出,在國家鼓勵優勢企業跨區、跨行業兼并重組落后企業,鼓勵“煤—電—鋁”一體化發展的政策引導下,中鋁的此次兼并之舉為或具示范意義。
此前,在各省的整合中,也出現了一些跨省整合的案例,但有其特殊性。今年8月,神華集團公司和中國煙草總公司簽署了開發內蒙古上海廟礦區的《合作備忘錄》,標志著上海廟礦區煤炭資源整合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果。國家能源局局長張國寶表示:“內蒙古上海廟礦區煤炭資源整合開發是繼山西煤炭整合之后的又一創舉,為全國做出了榜樣。”
在業內人士看來,合作協議的簽訂,更大的意義在于內蒙古和寧夏沖破行政區域劃分的限制,共建寧東—上海廟國家級能源化工基地。一時間,業界對跨區進行煤企兼并重組,進行資源整合充滿期待。甚至有評論認為,應該將其打造成煤炭跨區整合的典范在全國范圍內推廣。
談起內蒙古與寧夏的成功經驗,該地區發改委一位人士告訴記者,一方面,盡管寧東和上海廟的煤種均為動力煤和化工煤,在煤種上比較接近,目標市場也一致,未來要實現雙贏具備現實基礎;但更重要的是,國家能源局的大力推動在合作達成過程中起到了決定性作用。
而中央財經大學中國煤炭經濟研究中心教授邢雷對此表示,內蒙古區屬的重點煤炭企業并無幾家,煤炭兼并重組還需外部優勢企業的參與才能推進。但在山西、河南這樣煤炭稅收占據省內財政收入很大比重的省份,允許外部力量介入可能會導致這些收入的流失。
各地力保本地國企資源量控制權
他的說法不無道理。根據河南省副省長張大衛在上述論壇上的表述,河南省將在未來的煤炭企業兼并重組工作中,力推省骨干煤炭企業控制全省80%以上的資源量,產量要達到全省95%以上。
按照河南省煤炭資源整合方案,其兼并重組的目標是在河南煤化工集團之外,形成一至兩個產量在5000萬噸級以上的大煤炭集團。如果這些大集團只能在省屬骨干企業中產生。一個不爭的事實是,作為優勢企業的省外企業尤其是兩大煤炭央企神華和中煤集團,介入河南省煤炭兼并重組的余地可能不大。
無獨有偶,山西省在開始實施資源整合工作時就曾規劃,到2010年底,省屬大集團控股經營的煤炭產量達到全省總產量的75%以上,并規定“不鼓勵外省涉煤企業兼并省內煤礦的行為”。但今年6月份,山西煤炭市場曾連續傳出華潤電力收購山西19個煤炭項目、金山能源收購朔州2個煤礦,以及亞洲煤業收購山西煤礦的消息。一時間,山西省內的一些人士開始擔心省屬煤炭集團的主體地位將受到威脅。對此,山西煤炭工業廳一位處長專門出面表示,外省企業并購的這些煤礦僅占到山西煤炭產能的極少部分,不足以影響山西煤炭產業的格局。
有媒體報道稱,在山西省進行的煤炭行業兼并重組中,目前只有冀中能源、中煤、華能等為數不多的非本土煤炭企業成為整合主體。而這三家企業中,僅中煤旗下的中煤平朔成為“重要主體之一”,其他兩家企業的獲取資源量相當有限。
對此,邢雷向《中國能源報》記者表示,近年來頻繁的煤炭管理體制變遷,導致煤炭資產產權構成十分復雜。“分灶吃飯”的財政體制形成了地方利益偏好,行政次級化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形成了國有資產次級壁壘。一些地方政府處于對自我利益的保護,不支持局外并購重組主體進入;有的地方政府迫于無奈同意并購重組但同時額外地補充一些附加條件,如虛擬控股權,強制企業接收資源枯竭、虧損累累的煤礦,額外征收稅費等,為兼并重組的推進人為設置障礙。
化解重組難題須企業跨區參與
來自山西省煤炭工業廳近期公布的數據顯示,2010年上半年,山西省產煤3.38億噸,其中,重點整合礦產煤為3374.38萬噸,僅占該省原煤產量的一成。
國泰君安最新調研報告對此分析指出,一方面,要完成全省煤礦整合,包括付齊補償款和將收購的煤礦整改復產在內,共需要5000億元左右。巨大的補償支出使得很多主體企業存在資金缺口,有些補償款到現在仍未落實。另一方面,整合主體所獲資源的好壞與該主體與地方政府關系的密切程度有一定關聯,因此,縣營煤礦與民營企業獲得最好資源,在各縣均有經營網點的進出口集團和運銷集團次之,五大煤炭集團并不占優。兩方面的因素導致兼并重組工作推進緩慢。此外,來自河南省的信息反映,因兼并小礦資源不佳、補償款、安全等問題導致幾大整合主體積極性不高。河南第三大煤炭航母的組建則在義馬煤業、鄭煤集團的各種利益平衡中懸念叢生。
邢雷對此認為,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允許和吸引具有經濟、技術和管理優勢的企業參與重組,就顯得尤為必要。關于這一點,在10月21日出臺的《意見》中也被重點提及:“支持符合條件的國有和民營煤礦企業成為兼并重組主體,鼓勵各種所有制煤礦企業以及電力、冶金、化工等行業企業以產權為紐帶、以股份制為主要形式參與兼并重組,支持優勢企業開展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兼并重組,鼓勵優勢企業強強聯合。”
作為落實《意見》的重要舉措,記者從國家能源局了解到,國家能源局正在會同相關部門研究起草《意見》的實施細則,并將于11月初召開的全國煤炭工作會議上對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