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化工廠爆炸追蹤
南都訊 記者謝亮輝 實習生趙兵兵 通訊員番宣 南都記者昨日從廣州番禺區政府獲悉,目前暫未發現福田化工廠爆炸事故產生的氯化氫對人體造成重大影響,救援中產生的消防廢水也暫未對外圍水體造成污染。環保部門將繼續對蓄水池中的廢水作進一步分析化驗,徹底處理達標后排放。番禺公安機關已對福田公司安全主任和當時駕駛叉車的司機予以刑事拘留,其他涉事人員處置工作正在進行中。
空氣中氯化氫已處于“未檢出”狀態
據了解,11月25日,番禺區安監局聘請的專家組已進入事故現場取證分析,安監、環保部門對廢水廢渣的處理方案也已進行審查。專業公司對事故現場的廢水正在進行處理,并根據安全操作要求,在天氣晴好條件下,對廢渣進行無害化處理。環保部門表示,將密切監控廢水廢渣處置全過程,避免產生二次環境污染。
昨日,番禺區政府再度發出通報,環境監測部門監測結果顯示:11月24日,事發現場文坑路動態監測到氯化氫的最高濃度值為4.40mg/e,比“工作場所空氣中氯化氫的最高容許濃度7.5mg/e”(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低。當日下午4時55分以后,福田廠門口、文邊村、下風向空氣中的氯化氫已處于“未檢出”狀態。25日,監測結果顯示6號倉庫上風向、下風向、東線工業區內各測點空氣中的氯化氫濃度為0.054—0.166mg/e.26日,全天對上風向、下風向、廠門口、茶東村、坑頭村、文邊村等各點共進行了11次監測,均顯示空氣中的氯化氫處于“未檢出”狀態。
番禺區政府稱,目前暫未發現本次事故產生的氯化氫對人體造成重大影響,在有關文獻中也未能搜索到氯化氫的致突變性、致畸性和致癌性的記載。
消防廢水徹底處理達標后再排放
此次事故處置過程中,消防車噴灑了大量的水泡沫,由此產生消防廢水。為防止廢水對周邊水體造成污染,番禺區環保局協助有關部門堵截了下水系統和河溝,將消防廢水引入到廠內4個封閉的蓄水池(總容積200m3),并向水溝投放大量的生石灰,初步緩解了廢水造成的污染。據連續監測,消防廢水暫未對外圍水體造成污染,堵截及時成功。據稱,當地環保部門將繼續對廢水作進一步分析化驗,徹底處理達標后再排放。
經專家分析指出,事發時所產生的氣霧云,主要成因是爆燃后生成物中所含的氯化氫極易溶于水,在上升的過程中與空氣中的水分結合,形成了微黃色的鹽酸霧。
另據了解,番禺區公安機關已對福田公司安全主任(男,53歲,荔灣區人)和當時駕駛叉車的司機(男,22歲,江西人)予以刑事拘留,其他涉事人員處置工作正在進行中。
事故具體原因仍在進一步調查中。
事故回放
24日下午2時35分許,廣州市番禺區南村鎮坑頭村和石碁鎮文邊村交界處福田化工廠一倉庫發生爆炸。事故中無人員傷亡,現場緊急疏散約6000名居民。爆炸的化工廠倉庫內存放有硝酸鈉、氯酸鈉、鉀肥、過硫酸鈉等化學物質,事故所產生的大量氣體部分有輕微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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